timkingdom 寫:
難道指宅男/電車男/無業游民是變態的就沒有問題?
ps:把"宅男"一詞油上紅色便以為是說緊動漫迷?我有嗎?閣下的創造稻草人也真的夠了
原來閣下把“宅男”一詞油上紅色原來不是用作表示“它就是指動漫迷”?很抱歉,小的也許誤解了閣下的意思.
因為當初閣下在評論在下在頁2最後那帖第1,2點(它們大意是指人家沒有說動漫迷是變態的,大家不要急於對號入座)的時候,其評語為“(閣下的發問有點兒多餘倒是事實)而是閣下的中文閱讀實在夠差”.然後就直接的引述YAHOO新聞,把宅男一詞油上紅色.令小的以為閣下認為文中提及的“宅男”就是動漫迷.若不是的話,那麼小弟便不太明白閣下把“宅男”抽上紅色是有什麼含意.
timkingdom 寫:
先生
你有沒有訴諸權威不是你話冇就冇
本身用"教授不會空口講白話"就已經是訴諸權威
實在喜見timkingdom以邏輯來溝通,因為肯講邏輯的御宅族實在太少。這是一個美好的討論。
Timkingdom君經常的指責小的犯上邏輯上的“訴諸權威”的非形式謬誤。其實,對於這點小弟即使是不澄清也不會影響小弟的論述。不過,作為同道的切磋,(雖然邏輯分析並不是在下的強項^.^)小的姑且借佔小小的版位,希望大家不要介意.
Timkingdom君quato了我在頁3的第6帖如下:
zarathustra 寫:
也許閣下誤會了.這不是什麼訴諸權威,而是希望大家可以尊重對方,從而開展可被討論(即理性)的交流.
我在頁2的帖3如是說:
前提1:我真心的相信漫遊者君並不會認為自己的論點是沒有根據.
前提2:人家是一個(社會科學)教授.
前提3:漫遊者君認為人家的論點沒有理據.[前提3的前提是a:聲明只要求人家道歉.b:沒有錯,我們不會要求人家道歉.從前提a和b,得出中途結論1:人家說錯了(即前提3)]
---------------------------------
結論:漫遊者君認為人家(在理論的層面)不如自己.
而這,就是一個態度的問題,與人家是不是權威根本沒有關係.
(橫線以下的是在下補引,它們是一個整體,不宜只引前半而忽略最重要的結論部分)這我就以此為基礎討論。
李天命先生的語理分析和邏輯分析的架構如下:
1.先要把論證還原為邏輯格式(即鋪排前提和結論);
2.然後,檢視結論中有沒有語害(根據《語理分析的思考方法》,語害分六種,實化,辟義,歧義,著色,等.{手上無書,記不得六種語害的實際名稱,反正六種語害並不有清晰的分界,這也不過是一種 “名相”上的差異});
3.確定了結論沒有語害[即確切的了解結論的意思],那就再檢視前提是否支持結論.這就是所謂的“邏輯分析”.邏輯形式一共有9種(或說8種),即肯定前項[if a then b, a,結論b],等等.如前,也記不上那9種.有興趣知道的朋友可以參考葉錦明教授著的《邏輯分析與名辯哲學》.
4.若形式邏輯上沒有漏洞,即前提全真的時候,結論必然是真的(valid).故在這步驟就要分析前提有沒有可疑之處(sound).[DETECT非形式的謬誤,或科學方法是否恰當]
-----------------------------------------------------------------
甲、為了方便大家的討論,我在頁3的帖6也已經把我的論證格式以邏輯格式寫出.故第1點已經完成.
乙、“漫遊者君認為人家(在理論的層面)不如自己.”每一個字的用法皆遵循日常的用法,並沒有生辟之詞彙.
丙、設前提1漫遊者君認為自己的言論有理據為“A”;前提2漫遊者君認為教授的言論沒有理據為“B”.那麼結論為漫遊者君認為自己有理據;並且認為人家沒有是為“邏輯9種形式中的結合式(Conjunction)[A,B/∴(AΛB)]”.不過,這裡稍為做了些手腳,把結論“漫遊者君認為自己有理據;並且認為人家沒有(理據)”等值改寫為“漫遊者君在認為人家(在理論的層面)不如自己”.當然,究竟由“實然的命題”改寫成“應然的命題”是不是一種等值改寫呢?這是開放式的討論.
丁、timkingdom君指的“訴諸權威”的非形式的謬誤,應是針對前提2人家是一個(社會科學)教授.其實,這一前提即使是抽掉,也不影響結論的可靠性.(在丙點中的邏輯形式的分析,也沒有用上前提2)
前提1:漫遊者君認為自己的論點是有根據.
前提3:漫遊者君認為人家的論點沒有理據
---------------------------------
結論:漫遊者君認為人家(在理論的層面)不如自己.
前提2是可以抽掉而不影響結論的,是故,小的會在頁3的第6帖中說“與人家是不是權威根本沒有關係”.(把前提2加入,本來是想說其他的東西,不過,後來那個POINT不宜在這裡討論,故此刪掉.不過,不記得把前提2也一併的刪掉.影響到timkingdom的判斷,實在抱歉.)
timkingdom 寫:
立論的是他當然是他自己主動舉證,這是常識
把問題推在聲明上根本是倒因為本
實不相暪,小弟其實不知道什麼叫"倒因為本"......
倒因為果?還是倒果為因?
-----------------------------------------------------------------
-----------------------------------------------------------------
其實,小弟想說的只是"在要求人家道歉前,應先清楚對方說什麼.";"要貫徹御宅的立場,不
單靠媒體的報導"
若以開放的態度看,這應該不難接受.這是御宅們天天也掛在嘴邊.
只不過是在聲明的行文中,應加上"請求澄清"的字句;"要求道歉"應是一條件句(若沒有理據,則應道歉).先禮而後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