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漫廢物電台留言版

「動漫廢物電台」 - 全港唯一動漫文化專屬電台
「動漫廢物電台@radiodada.hk」逢星期四晚,20:00 直播
* 問答集    * 搜尋
現在的時間是 週二 9月 7日, 2010年 11:52 am * 登入   * 註冊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40 篇文章 ]  前往頁數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發表人 內容
 文章主題 : Re: 有一些問題
文章發表於 : 週五 8月 14日, 2009年 12:15 am 
線上
廢物主持

註冊時間: 週日 10月 19日, 2008年 1:36 am
文章: 1816
來自: 這個世界
zarathustra 寫:
1.從聯合聲明中的引言看來,人家根本沒有說過喜歡看動漫的人與非禮者有任何關係.大家卻急著澄清"喜愛看動漫不等於變態".此地無銀驟然而生

<---如果你無法從那兩段引述中看出當中關係,那麼我實在無法再伸延解釋。

zarathustra 寫:
2.既然大家也明白大眾"誤解"電車男的"定義"( :lol: ),反其道而思之,文中提及的"電車男"不就不是"喜愛看動漫的人"?既然人家也不是想表達"喜愛看動漫的人=變態",要反對什麼呢?因為他解錯了電車男的定義所以要反對?

<---誤解了電車男的定義,就可以隨便指控這個族群?既然不理解這個字詞的解釋,那麼應該先了解才去運用。假設他不了解「同性戀」這個字詞然後又隨便說「同性戀」=變態,可以嗎?就此抗議和反對,不合理嗎?

zarathustra 寫:
3.之前的329遊行不是表達"電車男不等於御宅族"?在這裡卻把他們相提並論(與人他們是同類的印象)?在這個案例下,他們有什麼不同?

<---閣下似乎對329的理念不太認識,電車男不完全等同御宅族,御宅族中有電車男的一份子。無論是電車男或御宅族,在具有充份研究之前,也不能與那些非禮罪案拉上甚麼關係,哪管他們有甚麼不同。

zarathustra 寫:
4.御宅們常說:傳媒斷章取義,曲解御宅;既然可以曲解御宅,那麼可不可以也曲解了黃教授的見解?有沒有可能傳媒借黃教授之口來詆毀御宅族?黃教授的學術見解,傳媒明白多少?又可以如實的報導到什麼程度?

<---這次是直接引述,不是理解的問題。除非報章擅自改變了黃先生的看法。至於你的第二、第三和第四條問題,不是我們要處理的問題。否則以後每一件事都不可以相信和回應,直至你親身經歷。而果真如此,我們每一個人就只可以關心自己身邊的事,而家事、國事、天下事都必然不可以討論。

zarathustra 寫:
5.人家堂堂一個教授,真的會空口講白話?他有沒有可能曾作深入的研究而作出獨具慧眼的見解?
從4和5,是不是應該先要求人家澄清呢?再唔啱聽才要求人家道歉呢?

<---教授就保證不會空口講白話?議員必然尊貴?學者必然正確?有錢必然正義?御宅必然咸濕?關注必然多事?抗議必然搞事?追求真相和真理,不在乎學歷與成就,只在乎你有沒有心。若有証據,拿出來,我反而會道歉,但若沒有,那便收回和道歉吧!

_________________
舊世界的完結
只為迎接新世界
只為了與你約好在這個世界一起逛
http://www.cuhkacs.org/~thomasc/bp-blog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主題 : Re: 有一些問題
文章發表於 : 週五 8月 14日, 2009年 10:50 pm 
離線
正常人

註冊時間: 週日 4月 5日, 2009年 5:56 pm
文章: 18
抱歉.第1和2問實在過於抽離性,遠離了御宅的語言環境,在這裡發問好像有點兒多餘.感謝提醒.
-----------------------------------------------------------------
漫遊者 寫:
zarathustra 寫:
5.人家堂堂一個教授,真的會空口講白話?他有沒有可能曾作深入的研究而作出獨具慧眼的見解?
從4和5,是不是應該先要求人家澄清呢?再唔啱聽才要求人家道歉呢?

<---教授就保證不會空口講白話?議員必然尊貴?學者必然正確?有錢必然正義?御宅必然咸濕?關注必然多事?抗議必然搞事?追求真相和真理,不在乎學歷與成就,只在乎你有沒有心。若有証據,拿出來,我反而會道歉,但若沒有,那便收回和道歉吧!

紅字是否暗示:其實你也不知他有沒有根據?要求人家道歉,明顯地,前提應是肯定人家說錯了.為什麼不清楚人家的根據,卻認為人家說錯了?在要求人家道歉前,這是不是應該要先清楚人家的意思呢?還是係睇死他一定是信口開河?[其實這不是要求御宅們實地的明查暗訪(這實在強人所難),而只要在"聲明"中加上請求澄清的字眼,予人的感覺就已經不同]

御宅們認為大眾社會,單憑傳媒不盡不實的報導,而對御宅作不公平的指控是錯誤的.
那邊廂,御宅以同樣的邏輯,在對當時人的言論未有清晰的了解前,單憑傳媒所引述的片言隻語就對之作出指控,卻理直氣壯.
這會否予人"輸打贏要"的印象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小的怕的是,在知識論的層面,御宅們已經無力為御宅defend;若在道德的層面上,也予人"講一套做一套"之感.那麼,如何為御宅平反?這似乎只剩下單靠宗教式的信心.
-------------------------------------------------------------------------
直接轉述?當中只少也經過記者的理解和消化吧?記者究竟"直接轉述"全部還是只是部分呢?傳媒的斷章取義,身受其害的御宅不是最清楚不過的嗎?在個案例中,哪來的信心認為傳媒會如實的報導關於御宅的事情?
-------------------------------------------------------------------------
以上的,只是"一看到那聲明純然的有感而發的感想".並不代表小的有任何的預設立場(反對or支持).若要為御宅平反,一定會遇上以上的聲音(只是今次偶然地由我發問).究竟御宅如何處理呢?這才是我想知的.
-------------------------------------------------------------------------
不過,有一點卻認為是錯不了.就是不要以為人家不如自己!
我真心的相信漫遊者君尚且不會認為自己的論述會"沒有根據".但是,那邊廂卻認為人家堂堂一個教授,卻會說出"沒有根據"的論述.於是,在請求證據之前,就已經要求人家為自己"講錯野"而道歉.這是有效溝通的必須條件.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主題 : Re: 動漫廢物電台 x 動漫無雙 聯合聲明
文章發表於 : 週五 8月 14日, 2009年 11:31 pm 
離線
廢物
頭像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30日, 2009年 12:16 am
文章: 553
某程度上御宅族現階段不論任何人說什麼也或多或少被人抽水~

在下都現時為止還是不喜歡大眾用電車男的方法或態度~

明明是一名現實的成功人物~
但是卻誤被使用在不同的人或族群身上~
(例如追時下o靚模的少男fans~)

在下反而是不喜歡大眾或傳媒使用電車男一詞的方法~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主題 : Re: 動漫廢物電台 x 動漫無雙 聯合聲明
文章發表於 : 週六 8月 15日, 2009年 6:07 pm 
離線
漣上攻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21日, 2008年 12:47 am
文章: 345
來自: 魔界 - 死國
禁多日了
有回應未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主題 : Re: 動漫廢物電台 x 動漫無雙 聯合聲明
文章發表於 : 週二 8月 18日, 2009年 11:34 pm 
離線
正常人

註冊時間: 週五 7月 3日, 2009年 8:04 pm
文章: 1
那位犯罪學課程主任這麼表面是分析???我呸
那位主任根本是信口雌黃,惡意中傷御宅族
媒體發言抹黑御宅族謬論香港滿天飛
唉,媒體已腐敗了

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的blog:http://b358111.mysinablog.com/
http://blog.livedoor.jp/hk9project/←我是團員之一cw將有東方百人跳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主題 : Re: 有一些問題
文章發表於 : 週五 8月 21日, 2009年 2:13 am 
離線
煲番公子

註冊時間: 週日 10月 26日, 2008年 8:55 pm
文章: 225
zarathustra 寫:
1.從聯合聲明中的引言看來,人家根本沒有說過喜歡看動漫的人與非禮者有任何關係.大家卻急著澄清"喜愛看動漫不等於變態".此地無銀驟然而生.
2.既然大家也明白大眾"誤解"電車男的"定義"( :lol: ),反其道而思之,文中提及的"電車男"不就不是"喜愛看動漫的人"?既然人家也不是想表達"喜愛看動漫的人=變態",要反對什麼呢?因為他解錯了電車男的定義所以要反對?
3.之前的329遊行不是表達"電車男不等於御宅族"?在這裡卻把他們相提並論(與人他們是同類的印象)?在這個案例下,他們有什麼不同?
4.御宅們常說:傳媒斷章取義,曲解御宅;既然可以曲解御宅,那麼可不可以也曲解了黃教授的見解?有沒有可能傳媒借黃教授之口來詆毀御宅族?黃教授的學術見解,傳媒明白多少?又可以如實的報導到什麼程度?
5.人家堂堂一個教授,真的會空口講白話?他有沒有可能曾作深入的研究而作出獨具慧眼的見解?
從4和5,是不是應該先要求人家澄清呢?再唔啱聽才要求人家道歉呢?

1/2/3)那不是其麼”實在過於抽離性,遠離了御宅的語言環境”(閣下的發問有點兒多餘倒是事實)
而是閣下的中文閱讀實在夠差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801/3/dhsj.html
城大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分析,港鐵近年路綫增加,人流上升,加上網上色情資訊氾濫,挑起青少年及成年人性慾,由於經濟差令他們捨不得花錢嫖妓,令不少無業游民、宅男及電車男,唯有選擇在人多擠逼的港鐵車廂犯案。本報記者
4/5)

邏輯謬誤之一(人家堂堂一個教授,真的會空口講白話)

訴諸權威(argument from authority / 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
以「專家」或權威的說話作論據的根基,而不是用邏輯或證據來支持該論據。(例如:某某教授相信創造科學。)只由於某個權威的聲稱,不足以代表他已令這聲稱正確。假如辯者展示某專家的論據,那麼看看它有否伴隨著原因,以及它背後證據的來源。

邏輯謬誤之二(要求人家道歉,明顯地,前提應是肯定人家說錯了.為什麼不清楚人家的根據)
正如無神論者唔需要證明無神存在
漫遊者亦唔需要證明個位教授無証據

證明不存在(proving non-existence):
當辯者無法為他的聲稱提供證據,他可能會挑戰他的對手,叫對手證明他的聲稱不存在。(例如:證明神不存在;證明不明飛行物體未曾到過地球;等等)儘管有人可以在特定的限制中證明不存在,如在盒中沒有某些東西,可是卻無法證明普遍性、絕對性或認知性的不存在。無人能證明一些不存在的東西。提出聲稱的人必需自己證明那聲稱的存在。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主題 : Re: 有一些問題
文章發表於 : 週六 8月 22日, 2009年 12:42 am 
離線
正常人

註冊時間: 週日 4月 5日, 2009年 5:56 pm
文章: 18
timkingdom 寫:
1/2/3)那不是其麼”實在過於抽離性,遠離了御宅的語言環境”(閣下的發問有點兒多餘倒是事實)
而是閣下的中文閱讀實在夠差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801/3/dhsj.html
城大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分析,港鐵近年路綫增加,人流上升,加上網上色情資訊氾濫,挑起青少年及成年人性慾,由於經濟差令他們捨不得花錢嫖妓,令不少無業游民、宅男及電車男,唯有選擇在人多擠逼的港鐵車廂犯案。本報記者
4/5)

其實,主流社會所指的御宅與動漫迷所指的御宅究竟是不是指向相同的人物呢?
我只是認為很有可能主流社會用御宅一詞其實是指緊a族群;而動漫迷用御宅指的是b族群.[其實這大有可能的.觀其兩者對御宅的描述根本是南轅北轍.除了都是用"御宅"一詞外,根本就沒有共通點.果真如此,這場"御宅"的爭論根本是對"御宅"一詞的詮釋權的爭奪(即:究竟這字是指a族群定b族群?).這並不牽涉到動漫迷的本質是否被污名化(引文根本就沒有指動漫迷是變態的;它只是指宅男是變態的;而很有可能他們指的宅男根本不是指動漫迷.).]
之所以會指"過於抽離御宅的語言環境"其實指的是在御宅的認知中,御宅就是指動漫迷.這個根本是他們的"信念".在御宅倒面前,這已經是不能再討論的.(由閣下把"宅男"一詞油上紅色便以為是說緊動漫迷可見一斑).(正如,不能和基督徒討論"上帝"一詞是不是指耶和華一樣)["信念"指的是人的行動的基礎,它是解釋其他行為的基礎;而它自身就不能再解釋和化約的.]

以下的只是重申我在頁3的第3帖的發言,看過那帖的朋友可以從略.(因為沒有新的論點,只是重新的鋪排,清晰表述前提和結論.)
timkingdom 寫:
邏輯謬誤之一(人家堂堂一個教授,真的會空口講白話)

訴諸權威(argument from authority / 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
以「專家」或權威的說話作論據的根基,而不是用邏輯或證據來支持該論據。(例如:某某教授相信創造科學。)只由於某個權威的聲稱,不足以代表他已令這聲稱正確。假如辯者展示某專家的論據,那麼看看它有否伴隨著原因,以及它背後證據的來源。

也許閣下誤會了.這不是什麼訴諸權威,而是希望大家可以尊重對方,從而開展可被討論(即理性)的交流.
我在頁2的帖3如是說:
前提1:我真心的相信漫遊者君並不會認為自己的論點是沒有根據.
前提2:人家是一個(社會科學)教授.
前提3:漫遊者君認為人家的論點沒有理據.[前提3的前提是a:聲明只要求人家道歉.b:沒有錯,我們不會要求人家道歉.從前提a和b,得出中途結論1:人家說錯了(即前提3)]
---------------------------------
結論:漫遊者君認為人家(在理論的層面)不如自己.
而這,就是一個態度的問題,與人家是不是權威根本沒有關係.
而他是聲明是代表"御宅"發聲.
個人認為對於御宅而言,這是要不得的行為.為什麼?
在頁3的帖2中說過的:
1.御宅們認為大眾社會,單憑傳媒不盡不實的報導,而對御宅作不公平的指控是錯誤的.
2.那邊廂,御宅以同樣的邏輯,在對當時人的言論未有清晰的了解前,單憑傳媒所引述的片言隻語就對之作出指控,卻理直氣壯.
3.這雙重標準將會對"捍衛御宅"作出致命的打擊.
為什麼要對御宅作如此高的道德要求?
甲:在知識論的層面,御宅無力為御宅一詞defend.
[甲.1:因為御宅們找不到這樣一條govern語言變化的法則:一個詞彙的意義只可作出一次的轉變,轉變後的意思會成為這詞彙的正解,"一錘定音"地使後世的再轉變成為"不合法的轉變".(御宅一詞可由"貴府上",變為"acg fans",卻不可再演奏為"電車男".)]
[甲.2:找不到以上的黃金定律,則御宅在指責他人"解錯"、"誤解"御宅時,他究竟有什麼solid ground去支持他的arguement?可以想像的是"nothing"或個人喜好.]
[甲.3:人家以一般的語言法則:"意義即用法"就可以很有力的挑戰御宅的語言觀.(參見:"電車男=宅男=????"頁1的第6帖)]
乙:知識論無力支持"御宅無錯";這只有在道德層面論述"御宅無罪".(eg.我們雖然無法證明我們不是聖人,但是你們也不應該只單憑媒體的片面報導就歧視我們嘛!隨便的抹黑人是不要得的行為!)
丙:若御宅這邊廂要求主流社會要公正的看待御宅,不要儘信傳媒的報導;但是,自己卻單憑傳媒的報導卻指人家胡說八道.那麼這與他們討厭的"主流社會"有什麼分別?這將大大的降低御宅的道德高度.

timkingdom 寫:
邏輯謬誤之二(要求人家道歉,明顯地,前提應是肯定人家說錯了.為什麼不清楚人家的根據)
正如無神論者唔需要證明無神存在
漫遊者亦唔需要證明個位教授無証據

請參見甲、乙和丙.
這不是單純的知識論的問題.這牽涉御宅的道德處境,和"討論有沒有神"的情況不同.這類比論證有點不適當.
其實不是要去"證明"人家無證據,小的在頁3的帖2也說過,這是強人所難.而只要在聲明中加上"請求證清"的字眼.一來,表示對報導半信半疑,以維持御宅一向不單靠媒體的立場;二來,亦可要求人家解釋,作出良性的理性交流.這才可趁機在學術上討論御宅是什麼.個人認為這才真的可以為"御宅平反".
timkingdom 寫:
證明不存在(proving non-existence):
當辯者無法為他的聲稱提供證據,他可能會挑戰他的對手,叫對手證明他的聲稱不存在。(例如:證明神不存在;證明不明飛行物體未曾到過地球;等等)儘管有人可以在特定的限制中證明不存在,如在盒中沒有某些東西,可是卻無法證明普遍性、絕對性或認知性的不存在。無人能證明一些不存在的東西。提出聲稱的人必需自己證明那聲稱的存在。

不太明白這段想表達的是什麼.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主題 : Re: 有一些問題
文章發表於 : 週六 8月 22日, 2009年 1:35 am 
離線
ACG奴隸

註冊時間: 週日 10月 19日, 2008年 7:46 pm
文章: 38
其實回歸原點,那位學者的問題就在於他只有立論,沒有舉證。
這本身已經是一種「無理據指控」,而漫者要求學者為他的「無理據指控」道歉,正常不過。
若果學者否認指控,他可以舉證辯解,說明他之前所講的說話有根有據。

整件事就是這樣,我個人同意字眼可以斟酌,但是聲明本身的大方向是正確。
該學者可以選擇他回應的方式,我亦不認為這聲明會對以後的「有效溝通」有所影響。

不客氣的說兩句:
解決現實中的問題是應該以最短時間搬出可行方案,再根據事件後來的發展修正方向,而不把一套又一套的邏輯搬出來。
過份玩理論,玩邏輯只會令自己和事情跌入無盡的迴圈,無法解決問題。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主題 : Re: 動漫廢物電台 x 動漫無雙 聯合聲明
文章發表於 : 週六 8月 22日, 2009年 2:35 am 
離線
煲番公子

註冊時間: 週日 10月 26日, 2008年 8:55 pm
文章: 225
zarathustra 寫:
其實,主流社會所指的御宅與動漫迷所指的御宅究竟是不是指向相同的人物呢?
我只是認為很有可能主流社會用御宅一詞其實是指緊a族群;而動漫迷用御宅指的是b族群.[其實這大有可能的.觀其兩者對御宅的描述根本是南轅北轍.除了都是用"御宅"一詞外,根本就沒有共通點.果真如此,這場"御宅"的爭論根本是對"御宅"一詞的詮釋權的爭奪(即:究竟這字是指a族群定b族群?).這並不牽涉到動漫迷的本質是否被污名化(引文根本就沒有指動漫迷是變態的;它只是指宅男是變態的;而很有可能他們指的宅男根本不是指動漫迷.).]
之所以會指"過於抽離御宅的語言環境"其實指的是在御宅的認知中,御宅就是指動漫迷.這個根本是他們的"信念".在御宅倒面前,這已經是不能再討論的.(由閣下把"宅男"一詞油上紅色便以為是說緊動漫迷可見一斑).(正如,不能和基督徒討論"上帝"一詞是不是指耶和華一樣)["信念"指的是人的行動的基礎,它是解釋其他行為的基礎;而它自身就不能再解釋和化約的.]

以下的只是重申我在頁3的第3帖的發言,看過那帖的朋友可以從略.(因為沒有新的論點,只是重新的鋪排,清晰表述前提和結論.)

那又如何
難道指宅男/電車男/無業游民是變態的就沒有問題?
ps:把"宅男"一詞油上紅色便以為是說緊動漫迷?我有嗎?閣下的創造稻草人也真的夠了
zarathustra 寫:
也許閣下誤會了.這不是什麼訴諸權威,而是希望大家可以尊重對方,從而開展可被討論(即理性)的交流.
我在頁2的帖3如是說:
前提1:我真心的相信漫遊者君並不會認為自己的論點是沒有根據.
前提2:人家是一個(社會科學)教授.
前提3:漫遊者君認為人家的論點沒有理據.[前提3的前提是a:聲明只要求人家道歉.b:沒有錯,我們不會要求人家道歉.從前提a和b,得出中途結論1:人家說錯了(即前提3)]

先生
你有沒有訴諸權威不是你話冇就冇
本身用"教授不會空口講白話"就已經是訴諸權威
zarathustra 寫:
請參見甲、乙和丙.
這不是單純的知識論的問題.這牽涉御宅的道德處境,和"討論有沒有神"的情況不同.這類比論證有點不適當.
其實不是要去"證明"人家無證據,小的在頁3的帖2也說過,這是強人所難.而只要在聲明中加上"請求證清"的字眼.一來,表示對報導半信半疑,以維持御宅一向不單靠媒體的立場;二來,亦可要求人家解釋,作出良性的理性交流.這才可趁機在學術上討論御宅是什麼.個人認為這才真的可以為"御宅平反".

立論的是他當然是他自己主動舉證,這是常識
把問題推在聲明上根本是倒因為本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主題 : Re: 有一些問題
文章發表於 : 週日 8月 23日, 2009年 12:00 am 
離線
正常人
頭像

註冊時間: 週四 8月 6日, 2009年 10:37 pm
文章: 9
zarathustra你講既野咁鬼易....鬼唔識咩=.=
你話教授講既"御宅"唔一定指我地御宅~我地無需咁大火要佢道歉呀~~~又話我地雙重標準不能捍衛御宅~~~

1.御宅們認為大眾社會,單憑傳媒不盡不實的報導,而對御宅作不公平的指控是錯誤的.
☆明顯有唔公平啦......個教授乜都講得唔清楚.....唔識御宅講衰御宅係唔應該...識御宅冇証據話係我地做既---係2不應該
其實我地唔係嬲教授佢直接話我地,而係佢講野表面清楚,其實唔清楚,令好多市民誤解我地係社會既害蟲(或各種負面思想)

2.那邊廂,御宅以同樣的邏輯,在對當時人的言論未有清晰的了解前,單憑傳媒所引述的片言隻語就對之作出指控,卻理直氣壯
☆我地咩邏輯???可以同你講我地御宅既邏輯同傳媒,教授果套係唔同既(不需証明,係事實,你去証明呢個太陽系真係有太陽啦~~~)

3.這雙重標準將會對"捍衛御宅"作出致命的打擊
☆麻煩你講清楚d^^好多人好似我咁GET唔到~~~(可能你太聰明啦~~~笑)

你太小人了.....若有証據,拿出來,我反而會道歉<----這句話就如字面解釋,絕無其他成份...
你又不是漫遊者......擅自解釋別人的話即屬個人意見....不能作論據

御宅不需自我解釋御宅的定義,如你所說凡事都可能變,
我地只需要知道市民對我地既認知並加以澄清事實即可。

丙:若御宅這邊廂要求主流社會要公正的看待御宅,不要儘信傳媒的報導;但是,自己卻單憑傳媒的報導卻指人家胡說八道.那麼這與他們討厭的"主流社會"有什麼分別?這將大大的降低御宅的道德高度.

你已經理解錯誤.....我地從來冇話佢胡說八道......只係佢講野(唔經大腦加上)冇講証明,誤導其他人並間接中傷我地

乙:知識論無力支持"御宅無錯";這只有在道德層面論述"御宅無罪"
我睇你咁多篇野最supporT你呢句~~~(因為你終於正確地用到你個大腦啦~~~說笑~~~)
我地一直的主張不就是如此???我地冇話自己無錯.....只係叫人唔好將D罪行胡亂加落"御宅","電車男"等人身上

最後補充一下所謂既證明不存在~~~簡單黎講有玩海貓就知~~~即係"惡魔的証明"
無人能證明一些不存在的東西是不存在的。提出聲稱的人必需自己證明那聲稱的存在。
解釋清楚D---如你要証明惡魔是存在的,可以 以看過彧自己感知過來進行証明,相不相信是別一回事
如你要証明惡魔是不存在的,就不可能,因為你未曾看過或未曾感知過不能代表它不存在。

我有錯唔好插我咁勁=.=唔係你就大獲啦....
其實我係用小腦諗野架~~~不過經大腦判斷再打出黎


回頂端
 個人資料  
 
顯示文章 :  排序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40 篇文章 ]  前往頁數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 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


不能 在這個版面發表主題
不能 在這個版面回覆主題
不能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不能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不能 在這個版面上傳附加檔案

搜尋:
前往 :  
Powered by phpBB © 2000, 2002, 2005, 2007 phpBB Group
正體中文語系由 竹貓星球 維護製作